3.建立稳定的师资队伍。凡承担学员培训任务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须配备足够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受过全科医师师资培训,并在社区一线工作,有一定的社区工作经验的医师任学员的指导老师。
4.各基地在对学员培养过程中,实施导师负责制管理,由导师对学员进行1对1的指导,负责学员的学习、工作、组织纪律考勤、指导学员撰写社区调查表或调查提纲,开展社区、家庭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和论文。
5.在社区基地培训期间,由社区指导老师根据培训学员参加社区实践的能力予以评分。
6.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在社区实践期间,基地和指导老师要安排和指导学员参加1项有关社区卫生服务方面的专题调研,并完成调研报告。
三、考核管理
(一)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考核管理
1.全科医学培训学员理论学习结束后,由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集中统一组织考试。
2.临床实践培训考核的管理:(分为轮转出科考核和阶段考核)
(1)轮转出科考核:由临床实践培训基地根据大纲要求,对学员轮转期间的学习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成绩并填写考核登记表。
(2)阶段考核:学员临床轮转结束,由深圳市全科医学教学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学员进行相关临床理论及实践技能的综合考试。
3.社区实践考核的管理
培训学员社区实践结束,由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全科医学培训教研室负责组织学员,参加由深圳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组织的第三阶段考核工作。
(二)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学员的考核
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学员在培训过程中需填写《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临床实践登记册》,每科实践结束时,进行出科小结,临床基地全科医学培训教研组对学员培训表现给予鉴定,并根据学员培训期间的工作态度、组织纪律、医德医风、实际工作能力和是否完成培训计划等方面综合评价,给出优、良、中、差四级评分。在全部完成临床实践培训后,由市全科医学教育培训中心统一进行实践技能考核。
(三)培训基地的考核
1.由市毕业后医学教育委员会,根据卫生部和广东省卫生厅的有关规定,组织市全科医学教育专家委员会的专家,每年(定期)对培训基地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工作。
2.凡是通过广东省卫生厅认定的各类培训基地,要按照卫生部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基地的建设标准,不断加强基地组织管理制度和师资队伍建设,改善教学条件,明确教学职责,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培养合格的人才。
3.通过检查评估,对培训工作规范、质量优良、有创新特色的培训基地将给予表彰,加大投入促进建设。对不按照培养标准实施培训、组织管理混乱、培训质量不保证的培训基地,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情节特别严重或无法在限期内改正的,报广东省卫生厅取消培训基地资格。
四、培训学员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