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营科技型企业协会关于开展我市民营科技企业高级专家人才情况调查暨推荐市级优秀专家选拔对象的通知
市民科协会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的通知,我市将从各行业、各领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选拔一批技术水平高、贡献突出的优秀专家。为全面掌握我市民营科技企业的高级专家人才情况,对符合条件特别是在一线岗位工作优秀的中青年专家,向市委推荐市级优秀专家选拔对象。我会拟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营科技企业高级专家人才情况调查,现将调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造诣深,近三年来在工作岗位上作出突出贡献,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国家部委科学技术奖的参照执行);获得广州市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科技进步奖。
(二)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才培养计划等人才培养工程的重点培养对象。
(三)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首席科学家或项目主要负责人;承担国家、省、市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重大建设项目和对外经济技术交往中,提出具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或解决了关键性的问题,并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以及在引进、吸收、消化国外先进技术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问题,使设备或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四)在农业新技术、新产品的试验和推广应用中,经济效益显著,得到省内同行认可。
(五)在科学技术方面有较深造诣,有发展前途,作为国家、省、市重大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的优秀青年人才。
选拔对象一般应是被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请各企业对推荐的专家情况,进行了解核实,认真填写《专家调查表》、《优秀专家情况一览表》的各项内容,保证信息真实、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