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局关于做好我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06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穗府[1999]41号)的规定,我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年度考核工作现已开始。请应参加考核的企业按照考核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并将考核材料于2006年3月15日前报送各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对企业考核材料审查后进行汇总并于2006年3月31日前报我局高新技术及产业化处(府前路市府大院5号楼四楼)。
应进行年度考核的企业:2004年12月31日前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企业年度考核材料包括:
1. 《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年度考核表》文字版(可从广州科技网下载《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录入系统》填报);
2. 《广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年度考核表》数据填报软盘;
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副本原件;
4. 经会(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会计报表;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