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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申报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穗科普办字〔2006〕4号)


市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级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充分利用和整合社会科普资源,推动我市科普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广州市注册登记的法人单位,并基本具备《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办法》的认定条件;
  (二)在穗已认定的省级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可以同时申请认定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
  二、申报程序
  (一)填写申报表,各申报单位可在广州科技网下载栏目下载《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申报表》进行填写,网址:www.gzk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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