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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发展计划处关于报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2006年度《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的通知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发展计划处关于报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2006年度《监理信息调查表》(半年报) 的通知


各有关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规定,2006年度监理半年报工作的监理项目范围为:时间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经立项、签订合同且尚未验收的创新基金项目。凡在我市承担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企业,登陆国家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根据用户名、密码,从“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中登陆工作系统,填报并审核监理信息,并应于2006年7月1至8月1日前上传至服务机构(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同时将纸质材料及附件交至服务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中心规定,逾期不报,则视为缺报,项目承担单位两次未报报表的将作终止合同处理。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报资料:
  1.《监理信息调查表》(在线打印并加盖公章);
  2.企业2006年6月份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原件);
  以下资料交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请带原件供服务机构核对:
  3.地方拨款、股东追加资金、其他渠道融资等资金落实证明材料;
  4.仪器设备购置、工程结算等资金支出凭证;
  5.2006年1~6月之间取得的基金项目阶段进展情况的有效证明, 如:检测报告、用户意见、鉴定证书、行业许可证、政府机构批文、样机(品)照片等;
  6.2006年1~6月份基金项目累计销售收入的全部销售合同或销售发票(项目产品未进入市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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