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发展计划处关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验收准备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规定,所有创新基金合同到期的项目,均要进入国家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根据用户名、密码,从“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中登陆工作系统,填报并审核验收信息。合同到期后六个月内进行验收的视为按期验收,六个月之后验收的视为延期验收。除特殊原因外,项目不允许在合同到期一年后验收。
企业验收需准备的材料:
1.《创新基金项目验收申请表》(需登陆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填写);
2.创新基金项目工作总结报告(电子文档);内容包括在基金项目合同执行期内:
(1)项目资金落实与支出情况;
(2)项目产品开发进度与取得成果情况;
(3)项目产品市场开拓与销售情况;
(4)合同技术、经济、质量、资产指标完成情况;
(5)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6)其他相关说明。
3. 相关附件(纸制材料)
(1)《创新基金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原件。
要求按管理中心提供的专项审计报告样本内容编制,审计报告要加盖齐缝章、审计单位公章和两名注册会计师签章;
(2)基金项目合同执行期内本项目取得的各类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专利证书、产品鉴定证书、权威机构测试报告、新药证书、软件产品登记与著作权登记证书、特殊行业许可证等);
项目已有产品或样品、样机的应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