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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强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加强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根据省部产学研办《关于抓好省部产学研结合几项重要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市将在今年下半年着重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速推进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

  1.开展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建设工作

  各区、县科技局要协助督促我市“绿色包装与数字印刷产学研联盟”落实建设方案,完善联盟理事会、专家委员会等机构设置,上报联盟成员单位负责产学研战略联盟工作的负责人、联系人(包括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填报《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重大项目推荐表》;选择拟组建,条件比较成熟的,填报《拟组建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情况表》。

  2.认真组织实施省部产学研结合重大项目

  各区、县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企业联合国内重点建设高校,共同提出促进产业技术水平提升的重大共性、关键和核心技术,填报《2008年省部产学研结合重大项目建议表》。

  3.加快建设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

  已批准立项建设的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要严格按照基地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建设工作。各区、县科技局,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条件成熟的企业或园区,填报《2008年拟建设省部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一览表》。

  4.组织开展与高校开展对接活动

  各区、县科技局要根据本地企业对技术的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高校开展产学研结合工作,重点组织专业镇开展对接活动。要围绕专业镇特色产业的重大技术需求,筛选专业镇与高校对接的项目填报《2008年省部产学研结合重大项目建议表》。

  以上4项工作,请各有关单位于2007年9月26日前,将表格一式2份报市科技局成果科(电子版请发:huwebo@21cn.com),统一汇总、上报。

  二、加强省部产学研结合的项目督查及数据统计工作

  1.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各区、县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广东省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督促各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履行项目合同,完成合同目标。对已完成合同任务的项目,要及时协助企业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组织承担2006年省部产学研结合项目的单位填写《省部产学研结合项目进展情况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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