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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07年企业科技攻关项目难题招标的通知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07年企业科技攻关项目难题招标的通知
(穗科函字[2007]109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我市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活动的水平和质量,在我市产业关键领域实行重点突破,充分利用全社会的科技资源,打破目前企业相对封闭的创新活动方式,决定在今年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广州市)招标工作中开展企业科技攻关项目难题的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方式:
  以我市企业在生产活动或产品开发中自身难以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需要借助社会科技力量进行攻关以期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由市科技局联合企业向社会开展科技攻关难题招标工作。科技攻关项目难题招标的经费以企业自筹为主,市科技局资助的经费为企业拨给中标者额定的30%至40%,一个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 在广州市注册登记的企业;
  (二)项目招标的最低标的不低于150万;
  (三)企业财务状况、信用状况良好,自筹资金有保证。
  (四)一个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项。已承担市企业科技攻关项目难题和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招标项目(广州市),尚没验收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三、 实施步骤:
  (一)企业申请,填报企业科技攻关项目难题招标申请书,附上由会计师事务审核的企业财务报表;
  (二)受理、专家评审筛选后确定项目,与企业商议确定科技攻关项目难题招标的标的等有关事宜;
  (三)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或定向发布科技攻关项目难题招标的招标文件;
  (四)由行业专家和出资方组成的评标小组开展评标;
  (五)定标及和有关中标单位签定科技项目任务书。
  四、 其他:
  (一)招标工作拟委托科技中介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进行;
  (二)招标项目资助的资金一次性划拨给企业,由企业按进度分期拨给承担单位;
  (三)招标项目所发生的知识产权除约定外,归出资委托的企业所有;
  (四)招标项目纳入市科技计划项目,并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五)项目申报受理由发文之日起至四月二十三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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