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着力健全信息化组织管理体系,提高信息化综合效益
一是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信息化组织体系。调整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规范市信息办的统筹、协调、管理职能,努力理顺区、县信息化管理机构的职能和组织体制。二是开好几个重要会议。适时召开全市信息化工作会议、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市电子政务工作会议,及时研究信息化有关重大问题和重大项目,审议有关政策、规划和方案,指导和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三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化政策法规体系。从线与面两个方面,组织制订信息化系列专项规划和政策、规范,包括:《“数字广州”信息社会发展战略(2008-2020年)》、《广州市信息化条例》、《广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2007-2010广州市电子政务行动计划》、《广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广州市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广州市智能卡应用总体规划》、《广州市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广州市电子政务基础数据共享管理办法》、《广州市电子政务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广州市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规划》、《重大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广州市加强信息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四是进一步推动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重点是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公共服务系统建设指南、电子政务元数据标准、电子政务软件价格与统计方法标准、基础数据交换共享规范、数字证书应用规范、信息系统维护管理规范、物流信息化标准等。五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化一条龙管理机制。按项目生命周期理顺信息化工程立项可研、立项审核、项目招标、项目监理、项目验收、应用维护、绩效评估、报废等八个环节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健全立项可研咨询机制,建立项目管理共享数据库,实现项目审核精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完善网上询价系统,建立工商商务信用库;全面推进项目验收,实现各个环节信息化协同管理。积极开展信息系统绩效评估试点工作。大力推进信息行业诚信企业认定工作,逐步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信息系统设备报废的评估工作。六是开展信息化统计、示范试点和理论研究。深入总结广州信息化综合试点城市经验,争创全国信息化示范城市。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合作,完善指标,扩大范围,组织好市民信息化发展等领域调查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各领域信息化示范试点工作。推进政务信息资源管理体系、信息化与信息产业互动发展机制等软课题研究。
五、注重提高政府企业公众的信息能力,创造用得上用得好的信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