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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基金服务部关于推荐创新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相关事宜的通知

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基金服务部关于推荐创新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专家:
  根据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要求,为做好创新基金项目评审专家的推荐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未入国家创新基金专家库的专家请填写“专家信息维护表”和签署“专家注册承诺书”,专家条件请参照“专家选聘原则和条件”,并进行情况核实,保证信息真实、准确。“专家信息维护表”填写注意事项请参见附件。
  二、将 “专家信息维护表”电子文档发送至gzcxjj@gzst.net.cn、 “专家注册承诺书”打印签名并交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基金服务部(下塘西路37号702,邮编510091),截止日期为6月10日。
  三、已有国家创新基金专家库帐号和密码的专家只需登陆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按 “专家填写注意事项”维护专家信息。
  联系人:林 淋
  联系电话:83491558
  电子邮箱:gzcxjj@gzst.net.cn

  附件:专家填写注意事项

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创新基金服务部
2007年5月11日

  附件:
  专家填写注意事项

  1、专家在填写“技术专长”时,要只填写专家自己熟悉的,其中第一条为专家本人最擅长的(也是最熟悉的),第二条则为第二擅长的,第三条,,,依次类推;
  2、专家在填写“技术专长”时,涉及的领域不要超过三个;
  3、专家需要填写其工作经历、学习经历、专业研究和产品产业化情况等栏目,栏目中相关内容要对应技术专长(特别是第一条技术专长),这些都是判断专家能否作为管理中心专家的依据;
  4、专家的身份证号码是确定专家唯一性的主要依据,一定不要空缺和填写错误;
  5、填写“技术专长”时经常遇到的问题:
  1)“财务专家”、“技术专家”、“行业管理专家”、“企业家”和“投资专家”等5类专家类型,一定要与“技术专长”的内容分别对应;
  2)“技术专长”中的“其他”栏内容必须与“领域”、“子领域”或者“方向”选择“其他”时对应,解释其内容;
  3)许多专家在填写“技术专长”时,没有将最擅长的作为第一条,虽然从专家的情况看非常出色,都是我们也不能确认该专家作为管理中心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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