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通知申报工作的通知
(穗科函字〔2008〕19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计划和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计字〔2008〕364号)要求,2008年度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2008年度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同时进行申报,并统一使用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请各申报单位认真阅读申报指南后,严格按项目的申报范围进行申报,申报软件及相关文件在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服务系统(http://program.most.gov.cn)和新产品计划网站(http: //www.chinanp.gov.cn)下载;对已列入过《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或省经贸委《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与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政策引导类计划和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项目重复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主体必须为企业;已列入过新产品计划的产品不得再次申报同级的新产品计划。省科技厅将依据评估结果,择优选择符合国家要求的项目上报,申请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
详细申报要求请到省科技厅网站(www.gdstc.gov.cn)上查阅有关通知。
二、申报时间:我局接受项目申报的截止时间为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