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业和渔业局(海洋局)关于开展森林防火等林业工作检查的通知
(深农通〔2007〕158号)
宝安、龙岗区农林渔业局,盐田区农林水务局,福田、罗湖、南山区城管局,光明新区管委会经发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12月10日全省森林防火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粤森防指明电〔2007〕11号)精神,加强检查督促,消除森林火灾隐患,防止森林火灾发生,结合今年林业目标责任制落实和林业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我局定于12月27-28日,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等林业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
(二)2007年度各区贯彻执行林业目标责任制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及落实情况;
(三)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管理情况。
二、检查安排
第一组:市农林渔业局林业处刘治平处长任组长,市森林公安分局和市森林防火办派员参加。12月27日检查罗湖、盐田区,28日检查龙岗区。联系人:张小林,联系电话:82001962。
第二组:市森林防火办周瑶伟主任任组长,市农林渔业局林业处、森林公安分局和市森林防火办派员参加。12月27日检查福田、南山区,28日检查宝安区。联系人:林立,联系电话:8202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