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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监督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监督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质监局:

  瓶装液化石油气净含量不足是群众反映较多的计量热点问题。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加强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计量监督检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现就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地要建立辖区内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配送点及其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管理档案。

  二、要建立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配送点的监督抽查制度。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点,每季度抽查应不少于1次;对配送点,每年抽查覆盖面应不少于50%。对抽查不合格的,应在3个月内实施跟踪监督抽查。

  三、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配送点,要实施分类监管。对抽查合格率较高且较稳定的单位,可适当减少抽查频次;对抽查合格率低且波动大的单位,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抽查频次。

  四、计量监督检查与稽查执法要加强联动,加大对抽查不合格单位的处理力度。对一年内连续三次抽查不合格的,要予以曝光并向相关部门建议吊销其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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