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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受理报检员证延期审核申请的补充通知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受理报检员证延期审核申请的补充通知


各报检单位及报检员: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33号令)有关规定,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珠海局”)已于今年2月初起开展报检员证延期审核工作,为了更好地开展该项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请方式及时间

  10月1日起,报检员延期审核须网上提交申请,报检员应当在其《报检员证》有效期满前30日到60日内(即不可提前,也不可推后,更不能逾期)向珠海局提交延期申请。

  各报检员须登录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业务系统(网址:www.eciq.cn或cs.eciq.cn)进入“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报检员注册(企业用户)”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提交并打印《报检员延期审核申请表》。

  二、受理窗口及咨询电话

  网上提交成功后,报检员须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持《报检员延期审核申请表》、《报检员证》和《报检员资格证》正本到九洲大道东1144号检验检疫大楼检务大厅一楼13号注册窗口办理审核。审核合格的,工作人员将在其《报检员证》上加盖相应的印章。

  咨询电话:3219233

  三、延期相关时限规定的说明

  (一) 《报检员证》有效期为2年,延期审核以两年为一个审核周期(以《报检员证》的初次发证日期算起,无论在此期间是否曾经办理过重新注册)。符合有关规定的将审核通过,《报检员证》有效期延长2年。

  (二) 报检员应当在其《报检员证》有效期满前30日到60日内向发证检验检疫机构提交延期申请并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资料。被暂停报检资格的报检员,也应按规定提出延期申请。

  (三) 有效期届满60日前,系统将不允许报检员提交申请。系统将提示“报检员证未到申请期,不能延期申请”。

  (四) 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有效期届满之日提交申请的,系统不予自动通过,申请人应打印“《报检员证延期申请书》”,即时到珠海局递交延期审核资料,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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