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延长2005年第1次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申请时间的公告
接国家质检总局通知,现将2OO5年度第1次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申请时间延长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为利于企业提出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申请,结合2OO5年度第1次报检员资格考试的实际情况,2OO5年度第1次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申请时限由2OO5年4月29日延长到2OO5年6月10日。
二、在2OO5年度第1次报检员资格考试中的合格人员可获得“临时资格证号”,企业聘用本次考试合格人员的,在提出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申请时,可使用“临时资格证号”,提交书面材料时可暂不提供《报检员资格证》,但须提交这些人员的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对这些人员的其他条件要求不变。
考试合格人员领取《报检员资格证》后,“临时资格证号”随即作废,使用“临时资格证号”申请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的企业应及时补交《报检员资格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