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凭电子密钥开展电子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报检企业:
电子申报是“三电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企业的有效方式,自推广应用以来取得了良好效果。为确保
电子签名法公布实施后检验检疫电子申报业务正常有序地进行,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所有电子申报业务一律凭电子密钥的方式开展。凭电子密钥开展电子申报的各项工作有利于
电子签名法实施后电子申报业务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加强对报检单位的监管和维护企业的切身利益,更有利于检验检疫业务系统的信息安全。现就凭电子密钥开展电子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电子申报的企业,必须在总局的电子业务平台注册,同时申请电子密钥。
二、凭电子密钥办理电子申报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由质检总局信息中心和信城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负责。
三、自2004年9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信城通公司委托九城公司负责其软件用户电子密钥的申请资料收集、递交及发放等工作。九城公司联系电话为:3322670、332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