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
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00]78号)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我局机关服务中心的改革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适应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一套适合检验检疫机关后勤事业单位特点,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各自岗位要求的具体管理制度;形成一个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全面理顺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转变职能,创新制度,以社会化、市场化为导向,以有利于促进后勤保障事业发展壮大,有利于发展经济、搞好后勤、服务管理为出发点,在稳定的基础上寻求发展,合法经营、稳步发展,不断提高后勤服务、经营管理水平,为检验检疫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有效的后勤保障。
二、职能与职责:
(一)职能
机关服务中心职能是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实行机关后勤活动的内部结算;依法对外开展除流通领域以外的投资、经营服务。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机关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为检验检疫机关提供后勤保障,职责范围包括全局基建维修管理、电话系统的管理、制服制发、物资供应以及能源设备、交通工具、家具用具和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管理;
2、为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生活提供有偿服务,包括职工膳食管理、洗衣、理发服务和生活用品供应等;
3、承办机关委托事项,包括物业及土地的开发经营、承办各类培训、局物业管理等;
4、机关服务中心通过依法投资、经营和合作、咨询,开拓对内对外服务业务,弥补行政事业经费不足;
5、承办珠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与人员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