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接受商业性委托检验鉴定的检测以及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工作;
4、承担检验检疫机构委托的其他科研和咨询工作;
5、依法投资设立与专业检测有关的技术服务实体,面向市场开展有偿服务;
6、承办珠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与人员核定
改革后技术中心的内设机构为:综合部、财务部、客户服务部、质量部、拓展部、食品安全实验室、化学分析实验室、毒理实验室、植物检疫及病媒昆虫检疫实验室、电气安全实验室、轻纺产品检验室、包装材料检验室。中心核定人数为70人,具体部门的人员配置由中心自行分配。
(1)中心领导(4人):主任1人,副主任3人;
(2)综合部:负责办公文书管理、人事及人员培训、党群工作、会议接待、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工作等。设经理1人,其他工作人员若干人;
(3)财务部:负责中心及其投资实体的财务、固定资产管理。设经理1人,其他工作人员若干人;
(4)客户服务部:负责合同评审、样品管理、检验报告和证书管理、客户服务等;设经理1人,其他工作人员若干人;
(5)质量部:负责内部质量体系管理,包括内审、管理评审、质量文件管理、设备校准、检测质量内部监控、不合格工作控制和申诉调查、内部纠正和预防措施等;负责认可实验室和确认实验室(专项产品检测及产品认证检测)的业务协调以及实验室信息化建设。设经理1人,其他工作人员若干人;
(6)拓展部:负责对外宣传、市场营销、科技研发、技术服务与合作等。设经理1人,其他工作人员若干人;
(7)食品安全实验室(同时为国家质检总局珠海转基因检测中心实验室):承担食品、化妆品、动植物产品的微生物、化学物(含有毒有害化学物)、分子生物学(转基因工程)测试。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其他工作人员若干人;
(8)化学分析实验室(同时为国家质检总局珠海仪器分析检测中心实验室):承担石油产品、化矿产品、塑料、陶瓷、金属材料、玩具、纺织品等工业品的化学分析检测(含高栏实验室)。设主任1人,其他工作人员若干人;
(9)动物检疫实验室(同时为国家级外来病检测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口蹄疫猪瘟检疫重点实验室):承担动物疫病检测、病理学鉴定以及分子生物学检测。设主任1人,其他工作人员若干人;
(10)植物检疫及病媒昆虫实验室(同时为国家质检总局珠海植物检疫中心实验室、国家质检总局珠海医学媒介生物监测中心实验室、国家质检总局珠海转基因检测中心实验室):承担医学病媒昆虫检验鉴定、植物病、虫的检验鉴定、风险分析、卫生除害技术研究。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其他工作人员若干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