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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改革方案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改革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00]78号)和《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快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质检党组发[2004]5号)等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技术中心的改革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问题的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适应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要求,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一套适合检验检疫系统事业单位特点,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各自岗位要求的具体管理制度;形成一个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加快技术中心改革和发展、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的步伐,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及检测技术水平,积极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挑战,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适应国家和地方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要求,为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保障。
  二、职能与职责
  (一)职能
  技术中心职能是依法承担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检测业务,承担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提供技术咨询,开展有关检验检疫方法标准的拟订。承担商业性委托检验鉴定的检测业务,面向社会开展多种技术服务。
  珠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现有的病媒室职能划入技术中心。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技术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承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法定检验检疫检测业务,内容包括出入境动物及其产品、植物及其产品的检测和疫病的诊断、有害生物的鉴定,食品、化妆品、保健品的微生物检测,理化分析、农残、兽残、毒理及感官的检验,电子电器、鞋类、玩具、纺织品、化工品、矿产品、金属材料、包装产品等商品的理化测试;承担医学生物媒介的鉴定业务;
  2、承担有关检验检疫的应用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方法标准的拟订、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的实验室检测、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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