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圳市参加省第九届中学生运动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圳市参加省第九届中学生运动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深教〔2008〕78号 2008年3月19日)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九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总规程的通知》(粤教体〔2007〕90号)精神,经省政府批准,由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共青团广东省委联合主办的广东省第九届中学生运动会将于2008年7月18日至28日在佛山市举行,甲乙组共有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毽球、定向越野、武术等十四项。本届中学生运动会的举行,是对全省中学生体育竞技水平的一次检阅,同时也是各市实施素质教育的成果展示。按省要求,各市要组团参赛。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将成立“深圳市中学生体育代表团”参加中学组全部项目的比赛,代表团正、副团长、秘书长、领队、教练及运动员共365人。为更好地完成组团参赛的任务,力争取得较好的成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深圳市中学生体育代表团

  团 长:闫小培(深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团长:黄国强(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团长:李长弓(市教育局副局长)

  杜 勤(市体育局副局长)

  赵 嘉(共青团深圳市委副书记)

  秘书长:肖胜珉(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

  副秘书长:麦务强(市体育局竞技处处长)

  代表团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队、报名、训练经费等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肖胜珉(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处长)

  副主任:麦务强(市体育局竞技处处长)

  成 员:张光怡(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王小玲(市教育局计财处处长)

  蔡茂洲(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副处长)

  陈 玲(市体育局竞技处副处长)

  冷凤琳(市体育运动学校校长)

  韩星元(市体工大队队长)

  工作人员:黄志武 曾广培 张伟建 李志林 邹爱华

  谢一峰 戴亿新 陶文建 邱裕良 刘满江

  王家仁 刘永利 孟宪劼 王 庆 周景光

  张成荣

  二、组队

  根据竞赛规程规定的比赛项目及我市各运动项目运动员分布情况,经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和基层学校共同研究,决定采取以重点单位(学校)为基础,各基层(学校)单位推荐优秀运动员进行选拔相结合的办法组队。各队的领队、教练具体分工如下: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