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圳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工作的通知
(深教〔2006〕518号 2006年12月13日)
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方案〉和〈深圳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标准〉的通知》(深教〔2006〕290号),各区教育局已完成对各区申报学校的考评推荐,我局将于近期开展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考评工作。现将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考评工作组
组 长:唐海海
副组长:张光怡 洪其华
成 员:王守衡 陈裕鸿 潘蕴如 黄志强 姚秀绯
杨汪昌
二、考评验收程序
(一)听取学校领导汇报(40分钟以内)。
(二)查阅各项档案资料。
(三)教职工、学生及家长问卷及统计。其中,随机发放中学教职工问卷50份,发放小学教职工问卷、各年级学生问卷、家长问卷各50份。
(四)教职工、学生个别谈话及家长座谈会。其中,教职工和学生个别谈话各10~15人;参加家长座谈会代表10人(含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1人)。
(五)实地察看。重点查看校园周边环境、有关设备设施等。
(六)考评组汇总信息并评分。
三、考评时间安排
对申报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直属学校考评验收,每校一天;对各区申报学校的考评,小学半天、中学一天。其中:
12月19日~21日:市育新学校,深大师院附中。
12月25日~27日上午:福田区红岭中学、上步中学、园岭小学。
12月28日:盐田区田心小学。
12月29日:罗湖区外国语学校。
2007年1月2日~4日:螺岭外国语学校、北斗小学、凤光小学、市教苑中学。
1月8日~9日上午:南山区南山小学、桃源小学、沙河小学。
1月10日~16日:宝安区宝安中学、海湾中学、建安小学、沙井荣根学校、福永塘尾万里小学、龙华中心小学、光明中学(第一小组考评)。
1月10日~15日:龙城高级中学、龙城街道盛平小学、龙岗街道振新小学、横岗街道四联小学、布吉街道德兴小学(第二小组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