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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开展第四届“深圳关爱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开展第四届“深圳关爱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教〔2007〕12号 2007年1月10日)


  现将《深圳市中小学开展第四届“深圳关爱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深圳市中小学开展第四届“深圳关爱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圳关爱行动”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和改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契机。深圳市中小学开展第四届“深圳关爱行动”,要从教育工作和学生思想生活实际出发,以“和谐教育,爱心校园”为主题,做到学校、家庭、社区教育有机结合,努力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07年1月18日至4月18日,共三个月。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深圳市中小学开展第四届“深圳关爱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宝泉

  副组长:黄励军 唐海海

  成 员:张光怡 杨尊政 陈耀扬 彭 尧 王晓彬

  江可志 刘晓明 马广明 郑映通 臧 动

  四、活动项目及内容

  (一)“一帮一”助成长。每位教师以谈心、课业辅导等形式,结对帮教本班一名后进学生或行为偏常的学生;每个学生以力所能及的方式,主动帮助一名同学;每个班组织本班师生,以适当方式重点帮助1至2名家庭困难或遭遇不幸的同学。

  (二)中学生社区服务10小时/小学生做家务10次。寒假期间,中学每个学生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10小时,包括打扫卫生、修剪草坪、清理乱张贴、文艺演出、社区调查、为居民做好事等;小学每个学生做家务不少于10次,包括整理房间、打扫室内卫生、洗碗洗菜洗衣、浇水养花等。

  (三)家庭教育百场讲座。市教育局邀请和组织家庭教育专家,以“一切为了孩子健康成长”为主题,为中小学学生家长做100场以上家庭教育专题报告,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专家讲座由市教育学会具体组织和安排,各区教育局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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