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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问卷调查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问卷调查的通知
(深教〔2006〕489号 2006年11月27日)


  《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5年4月1日起实施以来,至今已一年多,为客观反映《条例》实施情况,并为市人大检查《条例》实施情况提供参考依据,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和我局决定联合开展《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问卷调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此次问卷发放的范围为市直属中小学和全市六个区的公民办中小学,调查问卷分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四种类型(详见附件1、2、3、4),按一定比例随机确定调查对象,其中学校问卷300份、教师、学生和家长问卷各3000份,具体分配如下表。

  类别

市属、区

学校问卷

教师问卷

学生问卷

家长问卷

合计

市属学校

10份

100份

100份

100份

310份

福田区

50份

500份

500份

500份

1550份

罗湖区

50份

500份

500份

500份

1550份

南山区

50份

500份

500份

500份

1550份

盐田区

20份

200份

200份

200份

620份

宝安区

60份

600份

600份

600份

1860份

龙岗区

60份

600份

600份

600份

1860份

合计

300份

3000份

3000份

3000份

9300份


  注:1、要求小学问卷、初中问卷和高中问卷的比例为4:4:2,其中小学为4-6年级的学生及家长。
  2、除盐田区没有民办学校以外,其他区公民办学校问卷的比例为8:2。
  二、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教育局将本《通知》转发到各有关中小学,并组织各有关中小学按照要求填报、汇总;市局直属各有关中小学按照要求自行组织填报、汇总。此次问卷调查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问卷的组织、发放、回收、初审(问卷完整性、准确性)、数据汇总等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为保证全市各区及有关学校的汇总工作质量及进度,所有问卷全市统一在11月30日至12月1日两天内完成,各有关中小学不得拖延。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有关中小学于12月5日前做好数据汇总工作,并于12月6日前向我局提交《〈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调查问卷数据汇总表》(详见附件5、6、7、8)。
  特此通知

  (联系人:肖伟峰,联系电话:82105636,传真:82105662)

  附件1:
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调查问卷(学校问卷)

各中小学校:
  《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5年4月1日实施至今已一年多了,为客观反映《条例》实施情况,我们特组织此次问卷调查,你们的意见将作为市人大监督检查《条例》实施情况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及时反馈给政府有关部门。本次问卷采用无记名方式填写,请组织认真回答问卷,并在相应的选项代码上打“√”。

深圳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
深圳市教育局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1、学校认为制定《条例》是否必要:
  (1)很有必要 (2)必要 (3)无所谓 (4)不必要
  2、学校认为《条例》的实施效果:
  (1)很好 (2)较好 (3)一般 (4)不好
  3、 实施《条例》后,深圳学校安全环境是否有变化:
  (1)有明显改善(2)有一定改善 (3)不明显(4) 没有变化
  4、对学校周边安全环境的总体状况是否满意:
  (1)非常满意 (2)满意 (3)基本满意 (4)不满意
  5、学校认为《条例》实施后是否增加教职工工作量:
  (1)增加很多 (2)有增加 (3)不明显 (4)没增加
  6、学校实施《条例》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障碍:
  (1)编制人员不足(2)经费不足 (3)有关职能部门不履行职责 (4)领导重视不够 (5)家长不配合 (6)上级部门制度不配套
  7、学校制定了下列制度中的哪些制度:(可多选)
  (1)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2)学校特种设备、特殊训练场地、器械等设施设备专项管理制度(3)学校安全管理制度(4)学校门卫制度(5)学校卫生保健制度 (6)学校火灾、气象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紧急事件处置预案
  8、学校实施《条例》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可多选)
  (1)没有安全管理人员专门编制 (2)安全管理经费没有单列 (3)没有注册安全主任 (4)学校领导重视不够 (5)教职工超负荷工作 (6)午间等非教育教学时段安全管理工作难度大
  9、校方责任险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可多选)
  (1)不能完全解决学生在校伤害问题 (2)校长不敢在校方责任方面签字 (3)赔付金额不足够(4)限制条件过多 (5)理赔手续繁琐 (6)保险公司不配合
  10、《条例》存在哪些不足:
  (1)个别条款缺乏可操作性 (2)请列举存在不足的条款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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