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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2005―2006学年度放暑假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2005-2006学年度放暑假的通知
(深教〔2006〕303号 2006年7月4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2005-2006学年度和2006-2007学年度《广东省全日制中小学校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将2005-2006学年度放暑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暑假和开学时间

  各中专(含职校)、中小学校,2006年7月9日-8月31日放暑假,9月1日,2006-2007学年度开学,上课。全市幼儿园放假和开学安排,可参照执行《广东省全日制中小学校历》的有关规定。

  二、学期结束和假期工作要求

  (一)学校要在放假前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将预防溺水、预防交通事故,预防高空坠物伤害,注意家居用气和用电安全、卫生保健安全等作为教育重点。要教育师生拒绝黄、赌、毒、黑,增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提醒学生家长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和监管。

  (二)指导学生及其家长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做到劳逸结合,过一个文明、健康、安全,有意义的暑假。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规组织学生补课。

  (四)各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落实安全保卫值班制度,认真履行值班请示报告制度,遇到紧急和重要情况,立即向上级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在放假前,将暑假值班安排和联系电话交报主管教育局(市局直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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