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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儿童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儿童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深教办〔2006〕9号 2006年6月5日)


  按照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深残委〔2006〕3号)的要求,为了解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儿童基本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儿童基本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6月9-15日

  二、调查对象

  持残疾证的所有在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就读的残疾儿童。

  三、调查内容

  详见附件:《深圳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残疾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四、调查结果上报

  各区教育局要求各校填报《登记表》后将所有《登记表》汇总为一个文件(各直属学校直接填写《登记表》),于6月16日前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报我局基础教育处。

  五、注意事项

  本次调查涉及家庭及个人隐私,请各单位在调查过程中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

  (联系人:卓伟华,联系电话:82105663 传真:82105662   电子邮件:zhuowh@sz.edu.cn)

  附件:
  深圳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残疾儿童基本情况登记表

  填表单位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残疾

证号

残疾类别

残疾等级

就读学校

年级

家庭住址

户口所在地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

是否领取低保金

家庭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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