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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认真抓好中小学网络文明教育。按照“趋利避害、疏堵结合、重在引导”的原则,制定和实施《深圳市中小学网络文明教育工作方案》,加强网络文明教育和严格管理,规范学生上网行为,引导学生文明上网,远离社会经营性网吧,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的侵蚀。加强网络德育研究,坚持开展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的网络文明教育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网络文明教育机制。加大对社会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借培训名义开设网吧和非法接纳未成年人的培训机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校园网(电子阅览室)课外时间对学生开放。

  (六)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实施校园“三净化三禁止一规范”工程,加强学生文学社团建设,组织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进班级活动,弘扬校园文化主旋律,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学生人文素养。继续推行并完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一校一警”制度,维护和巩固校园治安秩序。落实《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会同公安、文化、城管、工商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依法清理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机室、发廊、歌舞厅、无证商店和摊贩等,坚决打击滋扰校园和学生的社会不良团伙和不法分子,促进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七)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机制。建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努力办好家长学校,开展家访、电话访、信访、网访和接访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实施家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学生文体活动和学校社会实践进社区的“四进工程”,促进学校教育与家庭、社区教育的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工作的合力。
  建立教育行政部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长期协作、内部信息互通机制,定期统计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情况,研究分析中小学生犯罪的特点、原因和趋势,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一般说来,各区通报分析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市里一年一次。

  三、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我市教育系统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张宝泉同志任组长,黄励军、梁北汉同志任副组长,范志刚、邹腊生、张光怡、杨尊政、刘颖、彭尧、尚强、谢华、王晓彬、叶子强、王万民、刘晓明、郑映通、郎丰生同志为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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