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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法制教育的决定》,认真开好法制教育课。把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学生德育考核的重要内容;把《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作为必修教材,切实做到“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任课有教师,课时有保证”;初高中一、二年级和小学从三年级起,每月至少安排一个课时用于法制课教学。会同市依法治市办、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等单位修订《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用该教材统领整合人口、环境、公民、交通、安全、毒品预防、廉政等法制专题教育。坚持开展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参加审判旁听等活动,尤其抓好每年“毒品预防教育宣传周”和“法制教育宣传周”活动,提高学生法律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重视做好后进生教育转化工作。广泛开展学习我市优秀教师王伟华同志的活动,树立教育转化一个“后进生”与培养一个“优秀生”同样光荣的思想,给予后进生更多的关爱和指导。认真落实后进生教育转化制度,每学期确定帮教对象,建立帮教档案,探索和研究有效的帮教措施,提高教育转化效果。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和我市教育工作实际,高度关注初中学生、民办学校学生、职业学校学生和单亲家庭子女思想道德教育问题,采取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做好学生违法犯罪预防工作。进一步扶持和办好工读教育,提高办学质量,充分发挥工读学校在教育转化后进生中的独特作用。对于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学生,工读学校要及时接纳其就读。全面评价学校教育质量,加强学籍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后进学生流失。完善贫困生就学助学制度,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或成为后进生。

  (四)切实加强班级管理和班主任工作。高度重视班风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班级管理在促进优良校风建设和预防学生违法犯罪中的重要作用。选配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工作水平高的教师担任班主任,提高班级管理水平。鼓励和支持任课教师参与班级管理,关心学生健康成长,共同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建立班级管理量化考核、文明班级创建和奖惩制度,促进班风建设,调动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的积极性。为强化班级管理,实行学校领导蹲点包干制和层级负责制,其中校级干部包年级,中层干部和年级组长包班。对于管理薄弱、问题较多的班,学校安排中层以上得力干部专门蹲点,并限期“改薄”。制订班主任专业培训方案,落实培训制度,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班主任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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