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教〔2005〕422号)
根据市领导的有关批示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八日
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工作,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现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近几年来,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快速上升的趋势,在校学生违法犯罪也时有发生。预防和遏止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是当前中小学教育尤其是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加强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可靠的接班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按照“加强教育引导,强化过程管理,完善预防机制,注重工作实效”的原则和思路,在中小学全面实施“学生违法犯罪预防工程”。
中小学生违法犯罪预防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高度重视,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得力,预防机制完善,管理措施落实,工作效果明显;中小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高,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违法犯罪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并不断减少。
二、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的主要措施
(一)始终把德育放在学校教育首位。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观念,坚决纠正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的偏向。坚持实行德育“一把手”负责制,把德育工作成效作为衡量教育部门“一把手”工作实绩的重要标准,作为考核校长和评选教育系统先进单位的重要指标。以育人为目标,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把德育渗透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在学生中强化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创新德育评价机制,完善学生综合表现评价办法,研究和建立学校德育工作考核评比制度或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综合评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