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和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和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
(深教〔2005〕394号)


  国庆将至,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教育系统的安全和维护稳定工作,确保全市师生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维稳综治办、市应急指挥中心、市信访办等部门的有关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就做好教育系统国庆期间安全和维护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节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各学校(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国庆放假前,各学校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方式,对师生普遍进行一次包括预防交通、溺水、火灾、疾病等安全事故内容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要注意交通安全,尤其不能私自到江河、山塘、水库游泳戏水。要注意“十一”期间参加旅游、娱乐等活动的安全,要求学生进一步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意识和能力。

  二、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各学校(单位)要在节前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按照《关于印发〈全市学校安全隐患督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深教〔2005〕368号)要求,全面检查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特别是对涉及师生人身安全、学校财产安全的重点场所、重点部门和重点环节,要组织精干力量,深查细排,全面查找漏洞和隐患,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要安排专人严密监控,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排查调动工作,及时掌握和消除不稳定因素。

  各单位要在国庆期间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期间密切掌握教育系统有关的不稳定因素情况,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高度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热点问题,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及时化解,确保节日期间的社会稳定。要充分发挥各级基层组织的作用,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要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发现赴省进京上访,特别是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的苗头,坚决防止国庆节和十六届五中全会期间发生集体赴省进京上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