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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市经委、市科委、市国税局关于印发《关于对企业新产品开发实行扶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重庆市经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关于印发《重庆市2006年-2010年企业新产品开发优惠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失效](发布日期:2006年8月15日,实施日期:2006年8月15日)废止

重庆市财政局、市经委、市科委、市国税局关于印发《关于对企业新产品开发实行扶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财企业一[2001]21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财政局、经委、科委、国家税务局,各市级有关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不断开发和培育技术含量高、生产规模大、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好的新产品,形成我市经济新的增长点,推动全市经济的持续增长,市政府印发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企业新产品开发实行政策扶持的通知》(渝府发[2001]63号)文,决定对企业新产品开发实行政策扶持,即“从2001年至2005年,凡列入国家级、市级开发的新产品,经鉴定投产后,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区县(自治县、市)财政安排补贴。补贴标准为:国家级新产品三年内、市级新产品两年内按新产品新增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60%计算给予拨款补贴”。现将《关于对企业新产品开发实行政策扶持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对企业新产品开发实行政策扶持的实施意见

  一、享受该项政策的范围和条件
  列入国家级和市级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和列入国家级和市级重点新产品计划并通过市级及其以上鉴定并投产的新产品。
  二、新产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的定义
  新产品是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或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有所突破或较原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并对提高经济效益具有一定作用的产品。
  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包括:国家级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国家级重点新产品试产计划、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创新研制项目计划、重庆市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是国家科技计划的主体计划之一,是在财政、金融支持下,引导和吸收企业和社会力量(包括人才和资金)大力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国家计划。该计划由国家经贸委、重庆市经委分别编制下达,由市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重点新产品计划(分为国家级和市级计划)是为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鼓励和引导企业、事业单位积极开发技术创新工作,开发新产品,推动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而制定的专项科技计划。该计划由国家科技部和重庆市科委分别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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