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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选拔名班主任培养对象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推荐为省级培养对象落选的,定为市级培养对象;推荐为市级培养对象落选的,定为区级培养对象。

  (四)凡被推荐确定为培养对象的,都要填写《中小学名班主任培养对象登记表》(详见附件2、3、4),其中:推荐为省级名班主任培养对象的填写《登记表》(省表)一式6份,送省评审确定;推荐和确定为市、区级名班主任培养对象的,填写《登记表》(市、区表),市表一式4份,送市教育局人事处审定;区表1份,送市教育局人事处备案。请各区教育局和市局直属各学校于4月7日前报送。

  四、培养内容和办法

  (一)为培养对象创造有利的工作环境和提供条件。组织名班主任培养对象参加省、市、区班主任骨干培训;组织培养对象开展班主任工作课题实验研究,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培养对象因工作需要,须参加高层次学术活动时,应给予支持和资助。

  (二)指导培养对象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组织经验交流会和报告会给予推广;组织培养对象举办班主任工作论坛,研究讨论班主任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和吸纳工作对策;支持培养对象出版(发表)班主任工作专著、论文,扩大影响。

  (三)每年对培养对象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完成承担课题研究任务的情况及成果。经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予以调整。

  五、增加“名班主任”为市名师项目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将把“名班主任”纳入市名师项目。调整后的市名师项目为:“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名班主任”、“中青年骨干教师”。“名班主任”评审范围定在培养对象中进行,具体办法另文规定。

  (联系人:王小华,联系电话:82105532)

  附件1:
  中小学名班主任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

单位

普通中小

学班级数

省级“名班主任”推荐数

市级“名班主任”推荐数

区级“名班主任”推荐数

市直属

580

2

8

 

福田区

2017

4

10

30

罗湖区

1828

3

8

28

南山区

2064

4

10

29

盐田区

308

1

3

6

宝安区

5457

5

14

70

龙岗区

4555

4

12

60

小计

 

23

65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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