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荐为省级培养对象落选的,定为市级培养对象;推荐为市级培养对象落选的,定为区级培养对象。
(四)凡被推荐确定为培养对象的,都要填写《中小学名班主任培养对象登记表》(详见附件2、3、4),其中:推荐为省级名班主任培养对象的填写《登记表》(省表)一式6份,送省评审确定;推荐和确定为市、区级名班主任培养对象的,填写《登记表》(市、区表),市表一式4份,送市教育局人事处审定;区表1份,送市教育局人事处备案。请各区教育局和市局直属各学校于4月7日前报送。
四、培养内容和办法
(一)为培养对象创造有利的工作环境和提供条件。组织名班主任培养对象参加省、市、区班主任骨干培训;组织培养对象开展班主任工作课题实验研究,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培养对象因工作需要,须参加高层次学术活动时,应给予支持和资助。
(二)指导培养对象总结班主任工作经验,组织经验交流会和报告会给予推广;组织培养对象举办班主任工作论坛,研究讨论班主任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听取和吸纳工作对策;支持培养对象出版(发表)班主任工作专著、论文,扩大影响。
(三)每年对培养对象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完成承担课题研究任务的情况及成果。经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予以调整。
五、增加“名班主任”为市名师项目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将把“名班主任”纳入市名师项目。调整后的市名师项目为:“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名班主任”、“中青年骨干教师”。“名班主任”评审范围定在培养对象中进行,具体办法另文规定。
(联系人:王小华,联系电话:82105532)
附件1:
中小学名班主任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
单位
| 普通中小
学班级数
| 省级“名班主任”推荐数
| 市级“名班主任”推荐数
| 区级“名班主任”推荐数
|
市直属
| 580
| 2
| 8
|
|
福田区
| 2017
| 4
| 10
| 30
|
罗湖区
| 1828
| 3
| 8
| 28
|
南山区
| 2064
| 4
| 10
| 29
|
盐田区
| 308
| 1
| 3
| 6
|
宝安区
| 5457
| 5
| 14
| 70
|
龙岗区
| 4555
| 4
| 12
| 60
|
小计
|
| 23
| 65
| 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