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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局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要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成人教育管理条例》,研究制定《深圳市成人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形成我市成人教育统一规范的政策法规体系。

  五、稳步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十八)建立健全现代学校制度。要在调研的基础上,争取年内形成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基本框架,并选择1-2所学校先行试点,在理顺政府与学校之间关系的基础上,形成学校依法依规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办学机制,加大学校等办学实体的办学空间。

  建立各级学校家长委员会。推选家长代表分别组成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家长委员会,形成教育机构与服务对象的沟通机制,使教育服务直接与家长见面,接受家长的参与和监督,使家长的诉求、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通过家长委员会得到沟通、协调和配合。创造条件建立社会参与学校管理的有效途径,积极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一体化的教育机制。

  (十九)搞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各级各类教育的特点,按照市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引进竞争机制,制定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行职称聘任制度改革探索,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管理。力求做到按工作量定编,在宏观政策指导下,通过聘任制给用人单位更大空间,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局面,坚决杜绝一旦有了高级职称就船到码头车到站、养尊处优、不思进取的现象。

  (二十)把教育投入重点转向队伍建设。要从构建效益深圳的角度出发,通过“教育效益年”活动,认真总结以较少投入获得较大效益的经验,树立“勤俭办教育”、“办效益教育”的观念,改变以往教育投入重硬件的做法,除保证基本办学需要外,教育投入要向教师队伍建设倾斜,要制定和实施教师队伍建设中长期计划,抓住几个主要问题,采取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突破性措施。要制定中长期的“校长培训”计划,采取内外结合学历非学历结合等多形式、多途径提升校长的教育管理水平和能力,通过抓师资、校长两个队伍的建设真正实现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二十一)改革传统的高等师范教育模式。构建现代教师教育体系,实行综合大学的专业教育加教职课程训练的“3+1”模式,使高等师范教育更有利于提高基础教育师资的创新能力和研究素质的形成,有利于增加基础教育师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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