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6年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的通知
(深教〔2006〕59号 2006年2月27日)
根据《关于做好2006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通知》(粤教体〔2006〕25号)和《关于印发〈深圳市2006年中招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深教〔2005〕4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2006年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并予印发,请在今年中招体育考试中遵照执行。
2006年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
一、考试项目的规则与方法
(一)50米跑、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
1.场地及器材:原则上在200米以上田径场上进行。秒表若干块(50米跑道一道三表),使用前应校正。用发令枪或发令旗发令。
2.考试方法:起跑姿势不限,可采用胶鞋、钉鞋或赤脚跑步。其他按田径规则进行。
(二)三至五级连续蛙跳
1.场地:平坦助跑道,起跳线宽5厘米。
2.动作规格:两脚自然平行开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原地两脚同时起跳,连续跳(连跳过程中必须双脚同时落地、同时起跳)。
3.考试方法:丈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登记成绩时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及登记时,均要唱出成绩。
(三)立定跳远
1.场地:沙坑的沙与地面齐平。起跳板采用塑胶防滑跳板或坚固木板,长100或122厘米,宽20厘米,木板厚度不得少于6厘米,塑胶防滑跳板面上的塑胶要紧粘在木板上,不得用钉固定,厚度不得少于0.7厘米,不超过1.3厘米(不得采用弹性过大的纯塑胶起跳板)。起跳板埋入地下,与地面齐平。起跳板前沿与沙坑近端不得少于30厘米。
2.动作规格:两脚自然平行开立站在起跳线后,脚尖不得踩线,原地两脚同时起跳。
3.考试方法:每人连续试跳三次,丈量起跳线后沿至身体着地最近点后沿的垂直距离,取其中最远一次的成绩。不得穿钉鞋和胶粒底鞋,可采用胶鞋或赤脚起跳。登记成绩时以米为单位,取两位小数。丈量及登记时,均要唱出成绩。
(四)立定纵跳摸高
1.场地:在与地面垂直的墙上划一条刻有标高(单位:厘米)标志的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