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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05年普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05年普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
(深教〔2005〕259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结合我市初中毕业生生源情况,经我局综合平衡,确定了深圳市2005年中等专业教育学校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现随文安排下达,请各中等专业教育学校根据本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组织落实工作,努力完成招生计划。

二○○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深圳市2005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单位:人

学 校 与 专 业

2005年计划招生数

招生对象

备  注

合     计

980

 

 

一、深圳市体育运动学校

30

深圳户籍生

1、运动训练

30

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深圳市艺术学校

200

招收初中毕业生的计划70%招深圳户籍生,30%招非深圳户籍生

1、音乐(六年制)

45

应届小学毕业生

音乐(三年制)

20

应届初中毕业生

2、舞蹈(六年制)

40

应届小学毕业生

中国舞

舞蹈(三年制)

55

应届初中毕业生

体育舞蹈

3、美术(四年制)

40

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中专部)

250

 

限招宝安户籍生,中专部计划包含在该校总计864人中。

1、财务会计

100

应届初中毕业生

2、计算机网络技术

50

应届初中毕业生

3、计算机软件技术

50

应届初中毕业生

 

4、物业管理

50

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深圳市龙岗中等专业学校

500

限招龙岗户籍生

1、计算机应用

100

应届初中毕业生

2、数控技术

100

应届初中毕业生

3、汽车技术

100

应届初中毕业生

4、财务会计

100

应届初中毕业生

5、美术创意设计

100

应届初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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