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艺术教育是学校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和内容,是素质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艺术学科与其它核心学科有着同等的地位,起着其它学科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须深化艺术教育的美育作用,提高认识,更新观念,使学校艺术教育适应新时期的要求。应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贯彻面向全体学生、分类指导、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方针,遵循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各项政策,办有深圳特色的艺术教育。必须加强学校艺术类课程教学、课外校外艺术教育活动开展以及艺术教育管理、设备设施、师资等方面的保障工作,逐步完善相应的检查、评估制度;制定学校艺术教育(除专业艺术教育)的发展规划;将学前教育纳入我市艺术教育的总体规划中;重视现代教育技术的有效运用。在5至10年内,构建包括音乐、美术、戏剧、舞蹈、影视、摄影、书法等多门艺术学科综合发展,大、中、小、幼相衔接的深圳学校艺术教育体系;坚持“普及与提高互动、专业与业余结合、学校与社会呼应、国际与国内打通、教育与文化宣传一体”的工作路子,深化深圳学校艺术教育的特色。
二、深化改革,加强研究,构建学校艺术课程与教学的新体系。
(一)深化艺术课程改革。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开齐开足艺术课程,按教育部艺术类课程标准的内容和要求、广东省教育厅的要求进行教学,认真开展新课程试验,按市教育行政部门课程设置的要求严格执行课程计划。鼓励各校根据自身特点,开发具有综合性、开放性、实践性和深圳本土特色的校本艺术课程,使学生在学习音乐、美术等艺术基础课程的基础上,可自主选择艺术课程的多个领域进行学习。
幼儿园开设教学内容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艺术课。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须严格按照课程计划要求开设音乐、美术或艺术课等必修课,开课率须达到100%。
所有高中阶段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必须按规定开设艺术课程,开课率须达到100%。在高一或高二年级优先开设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的基础性艺术欣赏课(音乐欣赏、美术欣赏),在此基础上大力开发课程资源,为学生提供可跨班选择的艺术课程。
(二)做好教材和配套资料建设工作。各区、校应根据艺术教育实际情况选用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的音乐、美术或艺术课程教材,挖掘舞蹈、戏剧、戏曲、影视、陶艺、工艺、人文等方面的教学内容,在全市实施新课程标准的实践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室组织高校、教研机构及中小学艺术教师进行专题研究,积极参与课程教材的改革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