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抓好学校饮食卫生工作。在去年所有学校食堂完成量化分级管理申报、评审和上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完善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逐步实现学校食堂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学校要对照量化指标进一步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加大投入,细化管理,加强食堂软硬件建设,争取食堂量化分级等级再上一个台阶。对不同等级的学校食堂实施不同的监督管理,并于今年作一次全面检查,加强对学生食品卫生意识教育,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在校园发生。
5.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按照消防部门有关规定,树立“单位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单位消防责任主体意识。加大对学生宿舍及实验室、食堂、民办学校、过期失效消防器材等薄弱环节的检查力度,开展重点专项整治,进行分级检查。同时,要设立专(兼)职消防安全专管员,并对他们进行专门培训。寄宿制学校每学期要进行一次火灾逃生演练活动,其他各类学校每学年要进行一次火灾逃生演练活动,并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6.抓好学生意外事故下降工作。切实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市教育局拟于今年5月至6月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溺水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向全市中小学生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在《深圳教育》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安全预警告知,力争减少学生意外事故,把学生非正常死亡人数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7.抓好民办学校安全工作。民办学校的安全工作要作为重点来整治,建立民办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目前要着重做好排查民办学校校舍、消防、学生接送车的安全隐患,今年对民办学校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实行学校安全工作分级分类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要坚决关闭或限期整改,并妥善安置中小学生、少年儿童到其他中小学、幼儿园就读。
8.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掌握校园周边环境状况,做好集中整治前调查统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公安、城管、文化、工商、卫生等部门对校园周边存在的不法摊点、乱摆卖、非法网吧、录像厅、歌舞厅、电子游戏室等进行综合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在校园周边治安整治工作中的作用,定期请他们到学校指导工作,帮助解决一些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与辖区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建立例会制度,积极开展“警校共建”等活动。
(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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