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足监管,勇于创新,进一步夯实学校安全基础
1.鼓励创新,敢于实践。总结和推广宝安区教育局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经验,逐步实施学校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提升监管效率。
2.全面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活动,加快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步伐,加强学校的安全基础。积极按照有关规定,推广和开展学校安全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工作,在全市学校范围内推广深圳实验学校安全规范管理标准。
3.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应紧机制。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级教育部门、各类学校要修订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完善的预案启动机制,做到预案涉及人员熟知预案流程,明白各自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建立健全信息通畅、快速反应的安全防范体系,确保校内突发事件的处置高效、有序。
(四)突出重点,继续抓好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1.抓好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抓好学校隐患治理工作是今年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断完善学校安全隐患台帐管理制度。同时积极争取安监、公安、发改、财政、国房、规划、建设、城管、卫生、工商等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的支持,持续深化学校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确保上半年完成去年排查出来的57项学校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坚决杜绝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2.抓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严把校车行政许可关,严格按照《深圳市学生接送车辆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审核工作,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管理,确保不让一辆有问题的校车投入使用,确保不让一位不合格的驾驶员和司乘人员参与师生接送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及其责任人要进行严厉处罚。加强对校车驾驶员的教育,落实监管责任,引导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防止交通事故发生。积极与交警、交通管理部门联系,在临近道路的学校门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划出人行横道线,确保学生上放学期间交通安全。
3.加强学校地质灾害防止工作。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危险点的监测、治理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手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汛前、汛中要会同国土和房管部门对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中小学校校区(舍)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并指导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学校做好监测工作,发现险情,及时组织人员撤离,避免人员伤亡,防止灾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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