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局2006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
(深教〔2006〕34号 2006年2月9日)
现将《深圳市教育局2006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肖伟峰,联系电话:82105636)
深圳市教育局2006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市政府四届二次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深化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实施《
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体系,推进全市学校(含幼儿园,以下同)安全管理各项工作,加强“三个认识”(从党性高度认识党和政府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职责、从“责任重于泰山”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责任贵在落实的角度认识确保工作动力、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的重要性);抓好“三个到位”(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资源力量配备投入到位);做到“三个力求”(工作求实、措施求细、执法求严);实现“三个力戒”(力戒盲目乐观、力戒疲劳厌战、力戒形式主义);确保“三个落实”(落实责任制、落实责任人、落实责任追究)。
二、工作思路
进一步强化教育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落实学校安全责任制;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观,紧紧围绕保障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这一根本目标,贯彻落实
《条例》,大力推进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队伍“三项建设”,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学校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工作,夯实学校安全基础,提高监管效率,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广泛深入开展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校园氛围。
三、工作目标
全力防范学校重特大事故,减少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确保完成与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