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校舍安全普查的紧急通知
(深教〔2005〕245号)
根据市领导的有关指示,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校舍安全普查,全面排查校舍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学校安全工作力度。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部门、各类公民办学校要立即行动,从现在起到6月30日,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校舍安全普查,彻底排查校舍安全隐患,并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整改。要重点检查村办学校、民办学校、旧校舍、改建校舍的结构安全情况,尤其要做好处在危险边坡、低洼区域等危险地段学校的校舍安全排查工作,凡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转移到安全地方上课,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对因排除校舍安全隐患工作引起的学校师生学习、生活不便的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要作出妥善安置。
二、各级教育部门、各类学校要高度负责,主要领导、校长要亲自抓、亲自部署、亲自深入一线;各级教育部门、各类学校要制定排查方案,落实责任和措施。对排查出来的校舍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管理制度,具体记录隐患项目名称、地点、隐患具体内容、限期整改时间、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等情况,严格要求,限期整改,对未彻底改正的,不得销案。并列表报上级教育部门备案。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的学校,各级教育部门要依法对其作出严肃处理;存在严重隐患的学校,要责令停止办学,直至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