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生程序
2005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继续按“申请学位”、“安排学位”、“入学注册”三个基本步骤,统一学位申请基本材料和基本要求进行。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一)招生准备与宣传(3月20日前)。
(二)学位申请(3月20-24日)。
(三)补办学位申请(4月20-23日)。
(四)招生情况公示(5月20-22日)。
(五)入学注册(6月20日前)。
五、几点要求
(一)为确保2005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如期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学位预测、招生宣传、招生地段划分等基础性工作,主动争取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区的支持和参与,加强服务、咨询等工作,切实提高工作实效。
(二)对非深户籍儿童入学,继续贯彻落实“两个为主”的原则,各区要结合本区生源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严格按招生条件控制学位增长,对不符合条件的非深户籍人口子女应劝其回原籍就读。
(三)各区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依法严厉查处乱办学、乱招生的行为。
(四)严格控制班额。今年小学一年级50人以上班级数量和所占比例应有所下降,杜绝60人超大班级,逐步达到省教育厅“50班额工程”的要求;严禁小学举办学前班。
(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中小学生的入学优惠政策,落实有关优惠待遇。
(六)关爱残疾儿童,进一步做好随班就读工作。凡属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儿童,申请就近入读普通小学,有关学校不得拒收。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盲、聋哑、智障适龄儿童,可凭深圳户口薄、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就读。
(七)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今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强统筹调控和监督检查;深入热点难点问题比较集中的地段进行调研、指导,及时化解矛盾;严肃工作纪律,廉洁公正办事,杜绝不正之风,如有违纪现象,一律严肃查处。
各区、校之间还应加强配合与协调,以学生为本,维护学校安定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妥善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将招生工作各个阶段的情况反馈我局,并于7月15日前向我局提交《2005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总体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