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征集2005-2006学年市中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的通知
(深教〔2005〕79号 2005年3月)
为构建开放高效的中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体系,现决定征集2005-2006学年市中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各级教师继续教育基地: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福田区教师培训中心、罗湖区教师培训中心、南山区教师培训中心、宝安区教科培中心、深圳电视大学龙岗分校。
(二)其他单位:深圳大学城各办学实体、市(区)教科研及电教部门、省重点或省一级以上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市成人教育中心等。
(三)有关人员:特级教师、名师、中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指导小组及学科专家组成员。为充分发挥名师作用,要求市级中学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学科专家组成员,每人为继续教育开设一门课程。
二、征集条件
(一)课程应充分体现现代先进的教育理念,内容紧密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反映本学科的发展趋势,能够激发教师的创新能力,提升其教学能力及现代教育技术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二)课程应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确保培训切实有效。建议课程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模式,鼓励有条件的课程采用远程在线教学模式。在培训过程中,要注重师生平等对话、互动研讨、共同解决疑难问题。
(三)课程应是本单位或个人自行建设的课程,有多次实践并取得较好效果。
(四)课程应配有观点准确、素材可靠、体系合理的讲义。
三、征集程序
(一)3月30日前,各区教育局、各级教师继续教育基地、市直各单位组织本系统、本单位符合条件的授课教师申报课程。个人申报者,随所在单位申报;离退休教师挂靠在市(区)教师培训基地申报。
申报单位或个人需填写《深圳市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课程推荐表》(详见附件1)及《课程详纲范本》(详见附件2,可在http://jxedu.szu.edu.cn下载)。如申报课程已获有关专家论证,请将论证意见附在《推荐表》中的有关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