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05年全市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

  注:学生对体育与健康课、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无故缺勤,三年内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或因病、事假缺勤,三年内累计超过1/3者,此项目评价为不合格。

  附件5:
  审美与表现评定标准及说明

维度

要素

关键表现及评定等级标准操作说明

艺术兴趣与活动参与

能够参与多种艺术活动,体验艺术活动的乐趣,获得对艺术学习的持久兴趣。具有良好的艺术感受能力与鉴赏能力;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任选一种艺术(美术、音乐)表现形式,创造性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

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末艺术(美术、音乐)课堂教学中利用一课时或两课时随堂操作,可采取班级音乐会的形式,通过演唱、演奏及综合性艺术表演活动,展示学生创造表现音乐的能力;也可运用自己喜爱的一种或几种美术创作形式完成一件作品,表现自己的艺术创造能力。

 

审美与艺术表现能力

 

 

平时成绩

七、八、九年级艺术成绩;九年级艺术考查结束后,教师整理三年艺术成绩(等级),按照3、3、4比例(七年级30%、八年级30%、九年级40%)计算成绩(等级)。



  附件6:
  实践与创新评定标准及说明

维度

要素

关键表现及评定等级标准说明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及格

劳动态度与

社会实践

1、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养成生活自理和家务劳动的习惯与技能;劳动技术课成绩优秀。

2、了解社区情况,关心社区重大问题。

积极参与社区团体活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体验公益劳动的充实与愉悦。三年累计参加社区活动及公益劳动或义工活动5-6次。

1、经常参加公益劳动,基本能料理个人生活及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劳动技术课成绩良好。

2、了解社区情况,关心社区建设,三年内参加社区活动或公益劳动或义工活动3-4次。

1、能参加公益劳动,料理个人生活及家务劳动能力不够;劳动技术课成绩中等。

2、基本了解社区情况,有时能够参与社区活动或者公益劳动。

1、经常不参加公益劳动,料理个人生活及家务劳动能力差;劳动技术课成绩不合格。

2、不了解社区情况,很少参加过社区活动或公益劳动。

创新精神与表现

1、有较强的思考能力,常有自己的见解和观点。2、具有强烈的探究学习愿望,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合作学习。三年累计参加5-6次主题活动。3、积极撰写研究报告、论文、倡议书。积极参加小发明、小制作、电脑作品等各类竞赛,并能够灵活展示学习成果。

1、有一定的独立思考能力,能发表不同观点。2、具有探究学习愿望和参加课题研究的兴趣。三年累计参加3-4次主题活动。3、具有撰写研究报告、论文的能力,以多种形式如小发明、小制作、电脑作品和表演来展示学习成果。

1、不习惯独立思考,不敢于发表不同观点。2、参加课题研究,基本上能够完成学习任务,三年累计参加不少于2次主题活动。3、具备基本的课题研究能力,能够以1-2种形式来展示学习成果。

1、思维不活跃,默守陈规,人云亦云。2、缺乏探究学习愿望和兴趣,基本上没有参加课题研究。3、未能认真参与课题研究,缺乏展示学习成果的能力,没有形成课题研究学习成果。

信息技术运用

了解信息技术与现代生活、社会发展的关系,认真完成信息技术课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学习探究活动。

能认识信息技术与现代生活、社会发展的关系,完成信息技术课时,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探究学习活动。

信息技术课程成绩合格,初步具备信息技术素养和操作能力。

没有学习与掌握信息技术的愿望,学习成绩不合格,缺乏信息技术素养和技能。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