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建立学校、社会、家庭合力育人的工作机制,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学生成长的环境。制定《深圳市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办好家长学校,建立家庭和学校密切配合、共同教育孩子的工作机制。积极与公安、文化、工商部门配合,加强文化市场的监管、净化文化市场,让未成年人远离电子游戏机室、网吧、酒吧和歌舞厅。争取政法部门的支持,完善“警校共建”、一校一警制度,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继续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组织修订《中小学法制读本》,争取年内出版。争取财政、团委等部门的支持,管理好和使用好青少年校外活动专用场所,为青少年校外教育和活动提供公益性的服务。争取文明办的指导协调和民政等部门的支持,开展社区教育。主动配合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建立社区教育和社区服务基地,为青少年学生在社区的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争取党委宣传部门和媒体的支持,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导向,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舆论环境。
(八)总结推广义务教育课改的成功经验,加强高中课改实验的研究和指导,推动课改实验向纵深发展。抓紧课改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全面推进中考中招改革,研究出台《200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综合评价、等级呈现、诚信推荐、择优录取的高中招生制度,实现初中与高中课程的有效衔接。抓紧出台《深圳市中小学生综合表现评价工作指导意见》,充分发挥中小学生综合表现评价在推进课改实验、实施素质教育中的导向作用,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着力培育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加强高考指导,争取2005年高考“三线”(省专线、本科线、重点线)稳中有升。
三、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九)进一步促进教育观念创新,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树立大教育观,实现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并举、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并重;树立素质教育观,实现共性教育与个性教育相结合,突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树立现代学校观,强化以人为本,依法治校,自主办学,开放平等;树立国际教育观,学习和借鉴国际先进的教育理论、教育观念、教育内容和教育手段。
(十)抓紧制定教育综合改革具体实施计划,积极推进教育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深化办学体制改革,义务教育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以社会力量办学为补充;非义务教育积极发展教育产业,实行更加灵活、开放、多样的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完善管理体制,全面实行“一级管理,以区为主;多方投入,以政府为主;多元办学,以公办为主”的管理体制,巩固教育城市化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