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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深圳市第七届学校合唱节的通知


  3.歌曲处理得当,艺术表现力强,表现形式有创新。

  4.伴奏与合唱配合默契,指挥能真正成为合唱团的灵魂。

  5.服装整齐大方,体现师生风采,精神风貌好、台风正。

  6.队员讲文明、懂礼貌,队伍管理水平及纪律表现都将作为印象分(计0.1分),根据表现在其最后得分中加减,同时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必要条件。

  六、赛区时间安排

  5月下旬为合唱节决赛时间,各区初赛必须在5月15日前完成,并填报好各区进入决赛节目报名表(附件二)交合唱节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牟林芳,联系电话转传真:82105677,传真:82001500),组委会将根据上报节目情况,5月15日召开抽签会议,按不同组别具体安排决赛场次进行比赛。

  决赛时间:5月20日--22日上午8:40--11:40;

  下午2:00-- 5:00

  决赛地点:为了确保决赛的质量和公平性,决赛场地统一安排在市少年宫音乐厅。

  5月29日晚举行第七届学校合唱节颁奖暨庆六一文艺晚会。

  七、评奖办法

  1.设一、二、三等奖。满分为10分。得9.5分以上(含9.5分)为模范合唱团;得9分以上(含9分)为一等奖;8.8分以上(含8.8分)为二等奖;8.5分以上(含8.5分)为三等奖。如有从第一届至本届连获一等奖的大合唱团队,组委会将设多次连冠奖,给予表彰。

  2.设优秀伴奏奖及优秀指挥奖若干名。

  3.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4.为模范合唱团、多次连冠奖和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为获一、二、三等奖的单位颁发奖杯;为获优秀指挥奖、优秀伴奏奖和合唱团队的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八、活动经费

  区选拔赛的经费由各区解决,市合唱节决赛的经费由市组委会承担。

深圳市第七届学校合唱节组委会办公室

二○○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2:
  深圳市第七届学校合唱节报名表

  区属: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学校

名称

曲目

名称

作品

国别

参赛

组别

参演

人数

指挥

伴奏

指导

教师

联系

电话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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