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学开展关爱行动活动方案》的通知
(深教〔2005〕9号 2005年1月10日)
第二届“深圳关爱行动”于2005年1月10日正式启动。现将《深圳市中小学开展关爱行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本校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深圳市中小学开展关爱行动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活动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思想,坚持“四结合”的原则,即与全省“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道德教育活动相结合,与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相结合,与落实《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行动计划》相结合,与家庭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生活实际相结合,重点突出对未成年人心灵的关爱。通过开展中小学关爱行动,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道德体验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和谐的同学关系、和谐的亲子关系。
二、活动时间
2005年1月10日至3月10日。
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江潭瑜
副组长:黄励军 李长弓
成 员:范志刚 邹腊生 张光怡 杨尊政
刘 颖 彭 尧 王晓彬 叶子强
刘晓明 王万民 郑映通 郎丰生
四、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05年1月10日至28日)
1.各校以班为单位,召开一次以“诚信知礼,从我做起”为主题的班会;
2.组织教育专家、心理学家和有经验的教师,与后进生、经常进出网吧的学生进行面对面对话和交流,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辅导;
3.各校召开一次家长会,请重视子女教育、取得成功经验的家长作报告,同时评选“教子有方优秀家长”。
(二)第二阶段(2005年1月29日至2月21日)
1.组织高中学生参加“春运热心服务”,初中生和小学生参加社区实践(包括打扫卫生、清理乱张贴、文艺宣传、社区调查和为居民做好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