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质量评审工作的通知
(深教〔2005〕4号 2005年1月5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考试制度,也是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份。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的有关文件精神,教育部和省自考委将于今年一月起,对全省各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质量评审。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质量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国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质量评审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督促检查各地加强管理,建立严格规范的国家考试制度,确保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各区、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定点考场和考务考籍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规定,对考前准备工作、考试实施过程、考籍管理、管理手段现代化等环节进行检验、考核和评价,以目标管理为中心,采取量化考核的方法来加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的各项工作。
二、各区、各学校(考场)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和本地实际情况,对照《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质量评审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逐条款自检自评,总结经验,查漏补缺,迎接全国考办、省教育厅的检查。
三、为做好我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质量评审工作,决定成立由市教育局副局长梁北汉同志为组长的“深圳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质量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2)。各区、各学校(考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对评审工作的领导,使我市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工作质量评审指标体系(略)
附件:2.
深圳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质量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梁北汉(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范 坤(市招考办主任)
吴惠琼(市教育局高教处处长)
刘 颖(市教育局职成处处长)
李吉南(福田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剑虹(罗湖区教育局助理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