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2005年普通高中一年级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核准和调整的意见
(深教〔2005〕242号)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5年普通高中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粤教办〔2005〕41号)要求,结合我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实际,经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委员会研究决定,我市对各区、校上报的2005年普通高中一年级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方案进行了核准和调整,现将核准和调整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各高中学校(包括民办高中)必须严格使用指定的教材。
二、各区教育局和学校必须按规定的教材发行渠道订购教材,不得直接从出版社和其他图书发行单位订购。
三、各区教育局要加强与教材发行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按照我局的调整意见重新部署征订和调整版本工作。
四、凡未经教育部和省市教育局审查通过的教材不得组织发行和征订。
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材选用是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教材选用工作的监督,及时纠正和处理教材选用工作中的问题。
二〇〇五年六月十六日
附件:
深圳市2005年普通高中一年级选用教材目录表
学 科
| 教 材 版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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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文
| 广东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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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学
| 江苏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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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语
| 人民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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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理
| 广东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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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 学
| 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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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物
| 江苏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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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 育
| 广东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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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 史
| 湖南岳麓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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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理
| 中国地图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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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术
| 人民美术出版社(福田区、宝安区、龙岗区和市局直属学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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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美术出版社(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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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 乐
| 人民音乐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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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
| 广东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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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技术
| 江苏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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