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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我市基础教育系统第三批名师评审及第二批名师复审工作的通知


  3.近5年来反映推荐人选教育教学水平的代表作(论文和著作)2至3篇(本)。

  4.各区教育局将经初评后的名单汇总上报,市属各学校直接上报。汇总名单项目包括:姓名、单位(全称)、类型(名校长;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然后将汇总名单(附软盘)和申报人所有材料(按总名单排序)于6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二、第二批名师复审

  (一)名师的复审工作由市教育局人事处负责。复审的程序和办法按《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实施方案》执行。

  (二)所有市第二批名师都要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对自己2年来政治表现及教育、科学、科研等工作进行述职,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鉴定后报区教育局。未填表申报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名师”资格。

  (三)各区教育局组织对本区所辖的市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复审。市教育局人事处组织对全市名校长及市属学校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复审。复审结果报市教育局党委终审。

  (四)对忠实履行职责,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对年轻教师传帮带取得良好效果的“名师”,我局将在全市推广其经验。

  (五)对有争议的人员,我局人事处将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市名师评审机构审议。经审议认定为不合格者,报局党委研究同意后,取消其“名师”称号。

  (六)申报材料和要求

  1.《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复审表》、《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中青年骨干教师复审表》(式样见附件1;附件2,统一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一式3份。

  2.各区教育局将复审结果报告(附软盘)按程序于7月15日前上报,其中包含:通过复审的名单(姓名、单位全称、类型、学科);未通过复审的名单(姓名、单位全称、类型、学科、未通过的主要原因);根据《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实施方案》中复审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工作总结。

  3.市属学校于6月24日前,直接将本单位复审人员名单及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二〇〇五年六月七日

  (联系人:陈耀扬、王小华,联系电话:82105643 82105532)

  附件1:
  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学科带头人复审表

  学校公章:                审核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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