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教〔2005〕198号)
现将《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名师”的选拔培养及评审工作。
《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实施方案》同时在深圳教育网新闻中心(网址www.szeb.edu.cn)公布。
二〇〇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深圳市基础教育系统“名师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决策,加快深圳基础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深圳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深圳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基础教育系统实施“名师工程”,培养造就在国内或省内享有较高声誉的名校长、在国内或省内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并能在本市学科教学与研究方面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学科带头人、在市内有一定知名度并能在学校教学与研究方面发挥骨干作用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现对“名师工程”的实施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广东省和深圳市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要求,选拔、培养和造就深圳市名优校长、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为“名师”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全面推进深圳基础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二)目标:
1、培养造就十名以上在国内或省内享有较高声誉的名校长,百名以上在本市学科教学与研究方面能起示范、带头作用的学科带头人,千名以上45岁以下的中青年骨干教师,为深圳教育现代化的实现培养造就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师德高尚、业务精深、创新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2、通过实施“名师工程”,优化全市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名师的骨干、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深圳基础教育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名师类型和基本条件
(一)名师类型及职业年资
名师包括名校长、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