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报送2005年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的通知
(深教〔2005〕146号 2005年4月20日)
为进一步发展我市体育、艺术传统项目,树立体育、艺术教育品牌,现就2005年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或特长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长生计划(含特长生招生范围)由学校提出申请,纳入本校今年的招生计划中,区属学校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审核汇总上报。各区教育局、直属学校须于4月25日前将拟招收特长生的项目、人数和师资、设备设施、课堂教学等情况书面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市民中心C2082)。
二、特长生必须从中考考生中招收,若特长生计划不能完成则转录普通生。